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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存在剥离核心资产情形


(资料图)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6月12日讯,有投资者向中国电建(601669)提问, 公司在公布子公司分拆上市消息前,连续多天出现资金放量出逃、股价大跌,请问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新能源电力业务分拆上市,是否存在剥离核心资产,摊薄中小股东权益的事实?请务必正面回答,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发布筹划电建新能源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价累计跌幅为18.35%,扣除同期申万宏源建筑装饰行业指数累计跌幅10.16%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8.18%,未超过20%。此外,八大建筑央企(含中国电建)在6月3日前20个交易日内均出现了相较大盘和建筑板块整体的更大跌幅,平均值约14.38%。其中,公司A股股价受到控股股东限售股解禁期临近(2023年6月19日)以及于2023年初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投资者限售股解禁期临近(2023年7月13日)等因素影响,跌幅略高于八大建筑央企A股股价跌幅均值。整体而言,公司A股股价在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跌幅与八大建筑央企平均跌幅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实施严格的内幕信息保密措施,包括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规模,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册,控制内幕信息传播范围,要求有关知情方出具保密承诺函,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议对有关知情方宣贯保密要求等,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持续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册,动态管控内幕信息的传递范围,向监管机构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尽到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管理范围保密责任。 本次分拆后,电建新能源将仍然是中国电建新能源业务板块最为重要的并表子企业。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存在剥离核心资产情形,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分拆事项符合中国电建和电建新能源两级股东利益,从中长期来看,分拆后电建新能源拥有独立、高效融资渠道促进快速发展,随着市场份额的提高,将增厚中国电建股东享有的电建新能源利润,有利于两级股东共享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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